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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