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修订后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7月2日
Copyright © 2022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55521号.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