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弃机油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2011-04-07

你办《关于对相关危险废物的环境保护管理如何具体适用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请示》(津政法制[2011]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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