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
2015-09-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公司,水电规划总院、电力规划总院:
按照光伏电站建设有关管理办法,根据各地区2015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及发展需求,对部分地区调增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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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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