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水用于草坪绿化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4-04-22

 你局《关于排污单位草坪绿化用水量如何扣除的请示》(闽环保法〔2004〕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0
11·浏览
附件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