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八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宿迁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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