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渝北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和图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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