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储气设施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河北省储气设施建设方案.pdf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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