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丘创逸、闫雪华、吴礼康、温翠菊、黎丽春、朱宝立、陈建雄、李旭东、张灶钦、陈惠清、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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