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 和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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