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事件调查办法(试行)
2019-10-09

各地级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等八项制度和专家库,已经2019年9月24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赵敏电话/传真:(0951)5160973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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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事件调查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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