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Copyright © 2022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55521号.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