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与管理办法
2021-09-16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济南市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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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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