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河道管理,保障城市防洪安全,美化城市水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发挥城市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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