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检测技术规范
2018-12-29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济南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中心、济南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树成、蒲雨新、董俍、季宝峰、王兴武、康志强、孙俊玲、孙林、宋瑞红、李倩倩、刘顺利、崔焕星。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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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检测技术规范(DB37_T+3463-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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