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二甲醚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2013-08-15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标准化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黔东南州锦秀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定允、熊穗平、郭丹、邹建华、罗志杰、胡雪翔、徐光华、姜浩、刘晓滨、刘宏宇、韩真、马祥、马安祥、王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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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液化二甲醚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DB52_T838-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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