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主管部门:为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监管,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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