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财政厅2012年1月16日
Copyright © 2022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55521号.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