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2017-05-26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时期,在各市县、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的艰苦努力下,我省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能源需求将保持刚性增长,节能减排工作依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对此,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要保持清醒认识,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节能减排的关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各市县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政府每年将组织开展市县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领域、本系统节能减排的具体推进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和进度要求,强化考核问责,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0
2·浏览
附件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