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办法
2016-11-25

省政府令第182号
《福建省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办法》已经2016年10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于伟国
2016年11月25日

0
3·浏览
附件
  • 福建省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办法.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