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局机关各处室、各驻区生态环境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2018〕276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3日
Copyright © 2022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55521号.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