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13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2001年1月12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
Copyright © 2022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55521号.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