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秸秆堆腐还田技术规程
2022-05-30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阜蒙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志刚、刘慧屿、孔庆伟、隽英华、刘艳、王秀娟、韩瑛祚、娄春荣、董环、赵颖、苏建党、许月凡、郝明。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84号),联系电话:024-3102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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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玉米秸秆堆腐还田技术规程(DB21_T3592-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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