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63/T 1383-2015《气象标准体系表》,与DB63/T 1383-2015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气象标准体系层次结构”(见2015年版的第4章) :
-增加了“基础术语标准子体系”(见5.2)、“气象信息化标准子体系”(见5.6)和“社会管
理标准子体系”(见5.7) ;
-更改并重新分解了“气象标准体系”(见5. 1, 2015年版的5.1)、“气象观测标准子体系”(见5.3,2015年版的5.2)、“气象预报预测标准子体系”(见5.4, 2015年版的5.3)和“公共气象服务标准子体系”(见5. 5, 2015年版的5.4) :
-更改并重新梳理“青海省气象标准统计表”,标准体系层次分为6层,增加了基础术语(M1) 、气象信息(M5)、社会管理(M6) (见附录A, 2015年版的附录A) :
-增加了数据资源标准明细表(见附录X)、基础设施资源标准明细表( 见附录Y)、信息平台标准明细表(见附录Z)、信息应用标准明细表(见附录AA)、网络安全标准明细表(见附录BB)、信息化管理标准明细表(见附录CC)、行政审批类标准明细表(见附录DD)和行政处罚类标准明细表(见附录E)。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青海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青海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青海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庞立英、虎文珺、刘梅、刘蓉娜、林春英、李仑格、达鸿魁、胡安伟、邓芳、蔡忠周。
本文件由青海省气象局监督实施。
Copyright © 2022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55521号. Designed By Wanhu